引言:文字與文章
今人讀古書,往往識其字而未盡通其言。字猶相承,而辭法有異,何也?蓋字有形體之變,語有聲音辭法之遷,文有體式之興替。篆、隸、楷,字體也;雅言者,言之正也;方言者,言之因地而異者也;文言、白話,則筆之於書,各有其法。數者相因,而不可相混。秦雖同文,天下未盡同音;近世白話之興,亦非漢字之廢。
殷周至春秋:典籍與雅言
商代甲骨、周代金文,所記多卜問、祭祀、冊命、賞賜之事,文字之用,已繫於政教。其字非徒摹畫物象,亦能假借聲音,以記諸語。許慎論假借,曰「依聲託事」。然甲骨鐘鼎,各有所用;不可據其成式之辭,遂謂當時人人平居皆如此言。
《詩》有歌詠,《書》多誥命,原非一體;歷代傳習編定,遂爲學者所共宗。《論語・述而》曰:
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
後世解雅,有以爲正者,亦有以爲素常者。若從正言之說,則誦詩、讀書、行禮,或有相承之正音;然其音若何,行於何地,未可獨據此章而盡定,更不可徑以今之普通話當之。
諸侯交聘,士人遊說,固須有可相通之言;然能相通,未必盡同其音。傳世諸子亦各有辭氣:《論語》多短章問答,《孟子》善反覆辯難。其書雖多記言,亦經記錄編次,不可謂當時所言,一一如其所載。後世文言之根柢,多出於此,而先秦之人未嘗自稱其文爲後世所謂文言也。
戰國與秦:文字分流與書同文
戰國列邦各行其政,文字亦因地而異。許慎追述其勢,曰「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異聲與異形,當分而察之:一字之形可異,一語之音可殊;列國文字本有同源,非各造其字而全不相通也。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二二一),兼并六國。《史記》記其政曰:
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
文字與度量、車軌竝舉,蓋欲郡縣奉令、官府行文,皆有所準也。許慎又言李斯「罷其不與秦文合者」,則其所本者秦文,欲使天下從之,非兼取七國之字而雜用之也。至其令行若何,列郡所從有無異同,尚須參以出土簡牘,未可據史書數語而盡知。
然同文字,非同口音;秦人所書,亦不盡是小篆。刻石欲其莊,簿籍欲其便,用旣不同,書亦隨之。篆之變隸,積習而漸成,非必一人一時所創。故字有定制,筆勢仍可日趨簡省,二者不相悖也。
兩漢:隸書通行,經籍立準
漢承秦制,官府文書相續而用,隸書益廣。篆文多宛轉,隸書則漸折而方,偏旁或省或改,分合亦殊,後世楷書多承其變。然漢初簡帛與東漢碑刻,面目未必相同,未可以後世所熟見之漢碑,盡兩漢之書。
篆書未因隸書而盡廢,求速又有草寫。許慎曰「漢興有草書」,又記史吏須試識字與字體,文書失正,可受糾劾。書寫不獨文人之藝,亦吏所當習之事也。
漢之大變,又在經籍之搜集、校理與傳授。《漢書・藝文志》言「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古書漸有學校師法,士人相與誦習,其辭句遂長爲文章所取資。然漢代今文、古文之名,初以經本字體相別,後又因篇章、師法、經說而分,旣非白話與文言之別,亦非唐宋駢文與古文之別。
漢人仍能以承古之文寫當世之情。司馬遷〈報任少卿書〉曰:
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
辭有古法,情則出於身受。故漢文承先秦之法,而能言漢世之事;不得謂自漢初起,筆下之文與口中之語,遂截然兩絕。
書之所託,亦漸有變。兩漢簡牘、縑帛竝用,造紙之法漸進,用紙亦漸廣。《後漢書・蔡倫傳》記蔡倫以樹皮、麻頭、敝布、魚網爲紙,於元興元年(一〇五)奏上。倫之功,在善其法而廣其用,未可謂此前全無紙,此後竹帛立廢。書之所託旣便,流傳亦易;然與辭法之變,當分而論之。
漢魏之際:經史之辭,後世所宗
然則後世所謂文言,何時而成?大抵其根在先秦,其基立於兩漢;漢以後,學者承其法而爲文,遂傳之久遠。先秦兩漢之文,時世不同,辭法亦異;及經史爲士人所共習,其用字、屬辭、虛實承接之法,遂爲後人作文所宗。口語日遷,而筆下之文仍取準於古,文言所以通行異地、傳之累世者,此其要也。
然「爲後人所宗」一語,未可懸揣而定,當求其可驗之徵。一曰取字:文中所用,多出經史,不隨口語別造。二曰屬辭:承接轉折有相沿之成式,非逐口中之音而書。三曰自述:作者自言所法,其言可考。三者之中,自述最直。顏之推《顏氏家訓・文章》曰:
宜以古之製裁為本,今之辭調為末。
以古之製裁爲本,而不廢今之辭調,二者竝存而不偏棄;其所謂古,即先秦兩漢也。又曰「夫文章者,原出五經」,歷數詔命策檄、序述論議、歌詠賦頌之屬,各繫於一經,則文章體裁之源,亦歸於經。顏氏之世,上距兩漢已數百年,而其論如此;則後人取法於經史,非今日之推測,乃六朝人自道之辭也。魏晉以降,文人之所取法,已定於經史之間,而文言之所以異於口語者,亦於此漸著。
然非漢亡之日,忽定文法,頒行天下;亦非自是以後,文章遂不復變。經典相傳,學者有所宗;學校教之,官府用之,其法乃得久行,而文體仍隨時增損。六朝之駢儷、唐宋之古文,面目雖殊,皆多本於古語。故曰兩漢奠其基,漢後奉爲法,則可;謂漢後一定,千年不變,則不可。以下駢散之分、詞聲之變,皆當循此三徵而考之。
魏晉南北朝:駢散與譯語
古文早有對偶,亦有散行。《文心雕龍・麗辭》引「滿招損,謙受益」,正見偶句非六朝始有。東漢以降,辭賦之鋪陳、章表之整飭,文士又競尚聲采、典故,偶句遂不止偶施於篇中,而漸用以經緯全篇。
至魏晉南北朝,駢文日盛,常以成對之句、相配之義,兼聲律與典故而成篇。梁吳均〈與朱元思書〉曰:
風煙俱淨,天山共色。
辭齊而景闊,是其善處;若爲求相對而強添辭意,爲顯博雅而濫引古事,則意或受辭所拘。
散文則不以句句成對爲約束,長短隨意,便於敘事申論;然亦可用偶。駢文亦可夾散,辨之當觀全篇所主,不可執一句而論。兩者多同用文言,故駢散之分,非文言白話之分。
佛典自漢以來,相繼譯入,其有益於文章者,可先考其所增之語。有存音者,如佛、菩薩、涅槃;有譯義者,如緣起、無常;亦有因舊語而別有所指者,如色、空。姚秦鳩摩羅什譯《摩訶般若波羅蜜大明咒經》曰:
非色異空,非空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色」「空」皆中國舊有之字,而於此別賦新義:色謂形質,空謂無自性,非復舊詁之所能盡。合此三類觀之,或全取梵音,或別造新語,或即舊字而增其義,皆中國前此所未有。由是中國之文,得以言前所未言之事,辨前所未辨之義。然新語見於經,未必遽入人之日用;其漸行於士人之文,又各有先後。
譬如《百喻經》因尋常小事以明理,〈愚人食鹽喻〉起云:
昔有愚人,至於他家。
文不事典麗,意隨事明。此可見譯籍亦能以平易之辭敘事。然諸經文有雅俗,義有深淺,未可概稱白話。考其與文章之關涉,取所當取而已,無庸備述譯經始末。
唐:古文革新,駢散竝行
文言本出一源,而歷代文章何以各有面目?今自唐迄清,各舉其可見者一二篇,觀其用字、屬辭與行文之勢。然一家不足盡一代,遊記、論說亦各有體;姑舉其可見者,非謂朝代旣易,天下文法亦隨之而盡易也。
唐王勃〈滕王閣序〉云:
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
駢文之美,於此可見;後來古文雖盛,四六亦未盡衰。
中唐韓愈、柳宗元倡古文,欲取先秦兩漢之法,以便敘事申論,亦有其載道之志。韓愈〈師說〉曰:
古之學者必有師。
起筆直揭所論,不受偶句之拘;〈答李翊書〉又言「惟陳言之務去」,則其學古,非徒襲古人之辭也。
柳宗元〈始得西山宴遊記〉敘平日出遊,曰:
到則披草而坐,傾壺而醉,醉則更相枕以臥。
以「則」「而」「以」承接諸事,又以「醉」字承上句之末,事相續而氣不滯。及寫登高,則曰「悠悠乎與顥氣俱,而莫得其涯」,散句之中又有整齊相應之辭。觀此可知唐人古文,不受駢偶之拘,而仍能取偶句、聲調以助其勢;敘山水,亦寓己之感。其「余」「則」「而」「乎」皆古語,未嘗因散行而盡用當世口語也。
宋:論說古文與講學記言
宋歐陽修、蘇軾諸家承之,使文章益能曲折而明暢。然其所變,在文章之法,非盡舍古語而從時語。士人以古文論政,以四六應制,各隨其事而用之。所謂古文,亦須與漢代古文經之名分辨。
蘇洵〈六國論〉起曰: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
先斥二說,揭其所主;繼而設問「六國互喪,率賂秦耶」,再自答之。後以「然則」「故」「至於」諸語相承,引史事以申其說。句或斬截,或舒展,前後相生,使人循辭而見其理。虛字不徒足其語氣,亦明其轉折、示其所由。此宋人論說之一長也。然非謂宋文皆論理,唐文皆言情;今取此篇以觀文法,其論六國得失如何,則當別考。
古文之外,講學記言亦有近於口語者。《朱子語類》云:
讀書須將心貼在書冊上,逐句逐字,各有著落。
語氣已異於整飭之古文。
元:記序承古,尺牘簡峭,戲曲近俗
楊維楨〈槐圃記〉先以《周禮》三槐之位發端,次敘忽氏祖孫植槐之事,末歸於勉勵。曰:
槐以人而名,則圃以槐而重矣。
以同字迴環,使人、樹、園圃相屬;又由孝於家推至忠於國,因一園之記,而勉以修德致身之事。元人記序之承經史、寓勸誡,於此可見;元曲雖盛,士人古文未嘗盡從俗語。然楊氏一篇,不足盡元文之體,當更觀其簡峭者。
元人於記序之外,尺牘亦有其體。倪瓚〈答張藻仲書〉論畫曰:
僕之所謂畫者,不過逸筆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娛耳。
「逸筆草草」,言其法;「不求形似」,言其所不取;「聊以自娛」,言其所以爲。二十言之中,三者俱見,而句句斷而不續,末以「耳」字收之,不假鋪陳。此元人之簡峭者也,與楊氏之承經史、寓勸誡者,面目自別。故元文非一體,未可執一篇以概一代。
元關漢卿《竇娥冤》曰: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為地!
其呼告、稱謂與詰問,皆欲聞者即解。白話之有文字,遠在近世倡言之前。
明:古文流派與家常敘情
歸有光〈項脊軒志〉曰:
然余居於此,多可喜,亦多可悲。
以「然」字一轉,喜悲二意遂貫下文;敘居室之事,則曰「每移案,顧視無可置者」,數事連書,無待繁飾,而居處之窘自見。以家常瑣事寄深情,不必盡言廟堂大議,而古文自有親切細密之致。明人又有宗秦漢者,有宗唐宋者,晚明復多小品;故未可謂明文徒事復古,亦未可以辭意平易,遂指爲白話。
清:古文精整,文白竝行
姚鼐〈登泰山記〉起曰:
泰山之陽,汶水西流;其陰,濟水東流。
方位、水道,對舉而明;登頂則曰「蒼山負雪,明燭天南」,以「負」「燭」二字,使山勢雪光俱出。所見、所未至,皆明言之;寫景而兼考地理,辭多裁節。桐城古文之記事有序、鍊字求精,於此可見。其法雖承唐宋,而自有整飭之功。然清人爲文,各有所宗,考據、駢儷及各寫性情之作,未可盡以姚氏之法繩之。
至明清,士人論學、應舉,多習文言;小說敘事、人物問答,多用白話,而文白時相雜。《紅樓夢》首回自言「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來」,正見作者自知其體。白話能寫家常,亦能盡悲歡、察世故;然小說廣傳,未即奪經史古文之尊。書之廣傳,與學校之所教、取士之所尚,本非一事。
合此五代所舉觀之,篇章、聲節、所敘之事與辭氣,隨人而異;所承之辭法、所宗之經史,則多相通。文言之爲法,在此,非人人之文皆同一面目也。故漢後文言久行,而歷代文章仍能因人因事而變。白話旣久用於小說戲曲,何以至近世始廣代文言之用?當更求之於時勢。
晚清:古文譯西學,報章開新體
晚清之文言,非徒守古而待廢也。海通旣久,西書日入,報刊日增,文士欲論新政、譯新學、告新事於天下,多仍取文言爲之。其文或求古雅,或務暢達,或雜以俗語、新名,與前世記序之體,已有異趣。欲知其後何以漸衰,當先見其臨變之際,尚有所能。
嚴復:以古文之法,達西學之義
嚴復譯《天演論》,光緒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刊行。〈導言一・察變〉起云:
赫胥黎獨處一室之中,在英倫之南,背山而面野。
讀其起筆,若中國古文之記事;所敘則英人所居,所論則物競、天擇。以古文之辭載西學之理,二者於此相接。嚴復又於〈譯例言〉明言:
精理微言,用漢以前字法、句法,則為達易。
此嚴復自述其所取,非凡譯西學皆當如此之定論。然由此可見,其尊古非徒飾辭,實信古文足以析理。遇新義而無舊名,則更爲之定名;其言「一名之立,旬月踟躕」,正見譯事之難,亦在名實之辨,不獨文章之工。
然嚴復亦言譯中時有增益、移次,又於篇後附案,申己所見。故《天演論》兼有譯述與議論,考其文,須辨何者承原書,何者出譯者。其意在使西說可入中國文章,未嘗只逐字相易而已。此文言晚年之一態:愈欲承古,愈須以古辭應前所未有之義。
梁啟超:報章之文,欲動眾人
至報章政論,所求又異。梁啟超〈少年中國說〉於光緒二十六年(一九〇〇)見於《清議報》,起而詰曰:
我中國其果老大矣乎?
其後以老少相對,反覆推衍,復取歐洲人物與國事爲說。此文仍多「也」「乎」「故」「則」諸古語,而議論所向,已不止書齋中數人之商榷,乃欲使閱報者感奮而起。排比、呼告、設問,皆助其勢;新名與時事,亦可隨論而入。
嚴譯欲使新理入古文,梁文則欲以文章鼓眾志。二者同用文言,而辭氣大異。報章所載,亦不必皆純古文,往往文白相間,新舊雜糅。故此際之變,不宜盡作文言、白話二途相拒而觀;筆下之文,已先因所言之事、欲告之人而變矣。
小說譯文:異域之事,亦入古文
古文譯書,又不限於學術。林紓不諳西語,與人合譯西洋小說,其人通其語而口述,林氏屬文,遂使異域人物、風俗與悲歡,入於中國讀者眼中。光緒二十七年(一九〇一)《黑奴籲天錄》魏易序云:
以告閩縣林先生琴南,先生博學能文,許同任繙譯之事。
序中「林先生琴南」,即前所謂林紓,則序之所云,正二人合譯之自道也。序又述美洲驅逐華工之事,與書中黑奴之遭際相發明。於是譯小說亦可寓憂時之意,讀者所感,旣在異國之事,亦在本國之憂。此引者爲魏易序,非小說本文;其所可證,止於譯事之狀與當時讀書之旨趣。
及宣統元年(一九〇九),周氏兄弟譯《域外小說集》,其取法又有不同。魯迅序云:
迻譯亦期弗失文情。
其序仍用古文,卻不以譯作必合中國舊有文章爲足,而欲使讀者得聞異域之心聲。由嚴譯析理、林譯敘事,至周氏所求之不失文情,可見文言譯述亦各有宗旨,非白話未興以前,譯者但守一法也。
民初:新說仍用古辭,文白漸易其位
欲革舊者,亦先以文言發其說
光緒三十一年(一九〇五)科舉旣罷,士人習舊式文章以求仕者,失其所恃;然學校、報館、書局之文,未因之遽皆爲白話。入民國,新說日出,倡新之人,亦多先用文言以言之。一九一五年,陳獨秀於《青年雜誌》刊〈敬告青年〉,云:
青年之於社會,猶新鮮活潑細胞之在人身。
「之於」「猶」仍是古文句法,「社會」「細胞」則用以論今世之事。其文又以自主與奴隸、進步與保守等相對而說,古辭新義,交見一篇。可見新思想之興,不必待白話始能言;文言之能載新說,於此尚未盡也。
然旣欲使新知廣達,又欲使人人得以作文,所問遂不止於「此義文言能否言之」,更在「此文眾人能否易習而通用」。文言須由讀古而學其法;白話之倡,則欲使筆下所書,較近口中所言。此二問之輕重,則當於學校與報刊之間求之。
文學革命之際,新舊仍相間而用
一九一七年,胡適〈文學改良芻議〉倡「須言之有物」「不摹倣古人」「不避俗字俗語」,其論說自身,卻仍多文言辭法。欲變文章者,亦不能一朝盡舍所習,正見其時文白相接,非截然兩分。
一九一八年,魯迅〈狂人日記〉以文言作序,而正文云: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同篇而用兩體,各有所任。文言序以局外人口吻敘其所得,白話正文則寫狂人自見自疑之心。此足證兩體竝用於一篇,不宜便指序文爲作者替文言所作之末辭。其後五四之倡,報刊之傳,學校之教,迭相爲助。
學校與報刊,漸移其勢
然則前言「易習而通用」二者,孰輕孰重,何以定之?觀於所習之難易,與勸之者之有無,可略見矣。
文言之法,不在人口,而在經史,必由讀古而得;積年而後能屬文,非稍識字者所能驟辦也。昔者取士以文,人皆勸於習之,故其法雖難而傳。自有新式學堂,所授首在普通之知識,不專在古書之辭法。一九二〇年,教育部令國民學校低年級漸改用語體文,則童蒙所習者,已是筆下近於口中之文。夫文言須學而後能,白話則取口中之語而書之,稍識字者即可執筆。所習旣易,所須之文又日眾,則執筆之體自不能不從其易者矣。
向者經典相傳,學校教之,官府用之,其法乃得久行;今則學堂不復專授,取士已不以此,而報館、書局日需易解之文以告眾。學校、報刊與世變,三者相因,而白話遂居常用之位。
白話漸行,文言未嘗遽絕
一九二一年,孫文作〈黃花岡烈士事略序〉,云:
或僅存姓名而無事蹟,甚者且姓名不可考。
其文悼死者、述往事,而勉生者以未竟之業,仍能以古文兼敘事、議論與抒情。此時白話之倡已盛,文言仍有切於當世之作,非惟書齋摹古而已。惟不得據一篇之存,便謂其通用之勢未變;亦不得以白話漸盛,便謂此後文言皆無足觀。
故論此際,不宜求一篇爲文言之終。嚴復之譯學,梁啟超之報論,林紓、周氏之譯小說,陳獨秀之倡新,孫文之述革命,皆見古文尚能隨事而變。其漸失者,非一切言事析理之能,乃學者作文必宗之、報章著述多由之之勢。白話漸爲常用,文言則與之竝存,各行於若干著述、序跋、碑傳及書札之中。其衰在通用之勢漸移,不在佳篇自此盡絕。
今日:白話通行,古語猶存
白話旣通行於學校、報刊與日用,亦非各地口語悉錄而成。其辭法大抵本於官話,兼取古文、方言之語,又受譯文之薰染,積而爲今日通行之文。文言則仍存於古籍,習於學校,亦時見於今人筆墨。故白話之代文言,在其漸居通用之位,非古文一朝盡亡也。
且古語之存,不獨於古籍。門禁告示有云:
非請勿入。
「非請」,謂未受邀請;以「勿」止其入,省其人稱,不繁其辭,而所戒自明。同此句式,又見於電視節目之名:
非誠勿擾。
「非誠」謂非出誠意,「勿擾」則止其相擾。一爲門禁之告示,一爲節目之名,事雖今事,而屬辭仍是「非…勿…」之古式:不繫於人稱,不假語氣之詞,而祈使之意自足。《論語》「非禮勿視」,即此式也,自先秦沿用至今,未嘗中絕。惟句法相承,不即謂其語必出古籍,亦未可因其流行於眾口,便指爲某代之遺文。
香港告示又有云:
同行勿入,面斥不雅。
「面」謂當面,「斥」謂責斥。其意非謂面斥他人之爲不雅,乃以面斥本非雅事,勸人勿至於受斥。此中可以觀者二事。一在字義:「面」「斥」皆單音而存古義,今語凡此皆易以雙音,曰當面、曰斥責,而告示仍用單音。二在體式:四字成讀,先禁令而後所以然,辭簡而留餘地。香港教育局所編語文教材,亦錄「嚴禁吸煙,面斥不雅」之例,則此式之通用可知。
合此二者觀之,則今日所存者,多在字義與句法,而少在文體。其能行者,不必用者皆熟讀經史,亦不必能由此推而作成篇之古文;人因習見而解其意,又取其簡潔,或以示莊,或以名物,遂沿用而不廢。故今日之存古,有古語之字,有承古之句法,亦有告示書札相承之成辭;不可盡混爲一類,亦未可因其零星,便謂無關於日用。文言失其通篇常用之位,而片語短章猶見於告示、傳於節目,讀者往往不覺其爲古,正以習之已久也。
且後世讀古書,其音已非古音。同讀一文,南北之音不一,古今之讀亦異,而所解之義不殊。文言之所以能行於異地異世者,正以其法繫於字與辭,而不繫於音。此字、音、辭、文四者相因,而各有所司,未可一概而論者也。
夫秦同其字,未盡同其音;漢立經籍之準,未能止後世語言之變;駢散各成其用,譯語亦增其所能言。至近世而白話居常,古文不復盡主筆墨,古語卻未嘗盡去人間。出門而見「勿入」,接物而知「不雅」,皆其餘緒。知其所從來,則今日之文亦非與古截然兩途;文字之傳,正在相承而能變之間矣。
出處與參考資料
文例出處
- 許慎《說文解字》〈敘〉。
- 《論語》〈述而〉、〈顏淵〉。
- 司馬遷《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
- 班固《漢書》卷三十〈藝文志〉。
- 司馬遷〈報任少卿書〉。
- 范曄《後漢書》卷七十八〈宦者列傳・蔡倫〉。
- 顏之推《顏氏家訓》〈文章〉。
- 劉勰《文心雕龍》〈麗辭〉引《尚書》。
- 吳均〈與朱元思書〉。
- 鳩摩羅什譯《摩訶般若波羅蜜大明咒經》。
- 僧伽斯那撰、求那毘地譯《百喻經》卷一〈愚人食鹽喻〉。
- 王勃〈滕王閣序〉。
- 韓愈〈師說〉。
- 韓愈〈答李翊書〉。
- 柳宗元〈始得西山宴遊記〉。
- 蘇洵〈六國論〉。
- 朱熹講述、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十一〈讀書法下〉。
- 楊維楨〈槐圃記〉。
- 倪瓚〈答張藻仲書〉。
- 關漢卿《竇娥冤》第三折。
- 歸有光〈項脊軒志〉。
- 姚鼐〈登泰山記〉。
- 曹雪芹《紅樓夢》第一回。
- 嚴復譯《天演論》〈導言一・察變〉。
- 嚴復《天演論》〈譯例言〉。
- 梁啟超〈少年中國說〉。
- 魏易《黑奴籲天錄》序。
- 魯迅《域外小說集》序。
- 陳獨秀〈敬告青年〉。
- 胡適〈文學改良芻議〉。
- 魯迅〈狂人日記〉。
- 孫文〈黃花岡烈士事略序〉。
研究與今事資料
- 顏世鉉〈《論語》「賢賢易色」、「子所雅言」、「不貳過」校讀——兼論詞義訓詁與義理訓詁的關係〉,《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九十六本第二分(二〇二五)。參〈殷周至春秋〉雅言之解。
- 秦代文字政策研究資料(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 PDF)。參〈戰國與秦〉書同文之施行;作者、篇名尚待補核。
- Ping Chen, Modern Chinese, Chapter 5: “Development and promotion of Modern Written Chinese”。參〈漢魏之際〉文言所宗之先秦兩漢辭法。
- 郭曉明〈探尋澳門中文教育自身的傳統〉,《行政》第二十八卷第一百一十期(二〇一五),頁九六九至九九六。參〈民初〉語體文入學校處。
- 香港教育局語文教材。參〈今日〉「嚴禁吸煙,面斥不雅」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