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文字與文章

今人讀古書,往往識其字而未盡通其言。字猶相承,而辭法有異,何也?蓋字有形體之變,語有聲音辭法之遷,文有體式之興替。篆、隸、楷,字體也;雅言者,言之正也;方言者,言之因地而異者也;文言、白話,則筆之於書,各有其法。數者相因,而不可相混。秦雖同文,天下未盡同音;近世白話之興,亦非漢字之廢。

殷周至春秋:典籍與雅言

商代甲骨、周代金文,所記多卜問、祭祀、冊命、賞賜之事,文字之用,已繫於政教。其字非徒摹畫物象,亦能假借聲音,以記諸語。許慎論假借,曰「依聲託事」。然甲骨鐘鼎,各有所用;不可據其成式之辭,遂謂當時人人平居皆如此言。

《詩》有歌詠,《書》多誥命,原非一體;歷代傳習編定,遂爲學者所共宗。《論語・述而》曰:

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

後世解雅,有以爲正者,亦有以爲素常者。若從正言之說,則誦詩、讀書、行禮,或有相承之正音;然其音若何,行於何地,未可獨據此章而盡定,更不可徑以今之普通話當之。

諸侯交聘,士人遊說,固須有可相通之言;然能相通,未必盡同其音。傳世諸子亦各有辭氣:《論語》多短章問答,《孟子》善反覆辯難。其書雖多記言,亦經記錄編次,不可謂當時所言,一一如其所載。後世文言之根柢,多出於此,而先秦之人未嘗自稱其文爲後世所謂文言也。

戰國與秦:文字分流與書同文

戰國列邦各行其政,文字亦因地而異。許慎追述其勢,曰「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異聲與異形,當分而察之:一字之形可異,一語之音可殊;列國文字本有同源,非各造其字而全不相通也。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二二一),兼并六國。《史記》記其政曰:

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

文字與度量、車軌竝舉,蓋欲郡縣奉令、官府行文,皆有所準也。許慎又言李斯「罷其不與秦文合者」,則其所本者秦文,欲使天下從之,非兼取七國之字而雜用之也。至其令行若何,列郡所從有無異同,尚須參以出土簡牘,未可據史書數語而盡知。

然同文字,非同口音;秦人所書,亦不盡是小篆。刻石欲其莊,簿籍欲其便,用旣不同,書亦隨之。篆之變隸,積習而漸成,非必一人一時所創。故字有定制,筆勢仍可日趨簡省,二者不相悖也。

兩漢:隸書通行,經籍立準

漢承秦制,官府文書相續而用,隸書益廣。篆文多宛轉,隸書則漸折而方,偏旁或省或改,分合亦殊,後世楷書多承其變。然漢初簡帛與東漢碑刻,面目未必相同,未可以後世所熟見之漢碑,盡兩漢之書。

篆書未因隸書而盡廢,求速又有草寫。許慎曰「漢興有草書」,又記史吏須試識字與字體,文書失正,可受糾劾。書寫不獨文人之藝,亦吏所當習之事也。

漢之大變,又在經籍之搜集、校理與傳授。《漢書・藝文志》言「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古書漸有學校師法,士人相與誦習,其辭句遂長爲文章所取資。然漢代今文、古文之名,初以經本字體相別,後又因篇章、師法、經說而分,旣非白話與文言之別,亦非唐宋駢文與古文之別。

漢人仍能以承古之文寫當世之情。司馬遷〈報任少卿書〉曰:

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

辭有古法,情則出於身受。故漢文承先秦之法,而能言漢世之事;不得謂自漢初起,筆下之文與口中之語,遂截然兩絕。

書之所託,亦漸有變。兩漢簡牘、縑帛竝用,造紙之法漸進,用紙亦漸廣。《後漢書・蔡倫傳》記蔡倫以樹皮、麻頭、敝布、魚網爲紙,於元興元年(一〇五)奏上。倫之功,在善其法而廣其用,未可謂此前全無紙,此後竹帛立廢。書之所託旣便,流傳亦易;然與辭法之變,當分而論之。

漢魏之際:經史之辭,後世所宗

然則後世所謂文言,何時而成?大抵其根在先秦,其基立於兩漢;漢以後,學者承其法而爲文,遂傳之久遠。先秦兩漢之文,時世不同,辭法亦異;及經史爲士人所共習,其用字、屬辭、虛實承接之法,遂爲後人作文所宗。口語日遷,而筆下之文仍取準於古,文言所以通行異地、傳之累世者,此其要也。

然「爲後人所宗」一語,未可懸揣而定,當求其可驗之徵。一曰取字:文中所用,多出經史,不隨口語別造。二曰屬辭:承接轉折有相沿之成式,非逐口中之音而書。三曰自述:作者自言所法,其言可考。三者之中,自述最直。顏之推《顏氏家訓・文章》曰:

宜以古之製裁為本,今之辭調為末。

以古之製裁爲本,而不廢今之辭調,二者竝存而不偏棄;其所謂古,即先秦兩漢也。又曰「夫文章者,原出五經」,歷數詔命策檄、序述論議、歌詠賦頌之屬,各繫於一經,則文章體裁之源,亦歸於經。顏氏之世,上距兩漢已數百年,而其論如此;則後人取法於經史,非今日之推測,乃六朝人自道之辭也。魏晉以降,文人之所取法,已定於經史之間,而文言之所以異於口語者,亦於此漸著。

然非漢亡之日,忽定文法,頒行天下;亦非自是以後,文章遂不復變。經典相傳,學者有所宗;學校教之,官府用之,其法乃得久行,而文體仍隨時增損。六朝之駢儷、唐宋之古文,面目雖殊,皆多本於古語。故曰兩漢奠其基,漢後奉爲法,則可;謂漢後一定,千年不變,則不可。以下駢散之分、詞聲之變,皆當循此三徵而考之。

魏晉南北朝:駢散與譯語

古文早有對偶,亦有散行。《文心雕龍・麗辭》引「滿招損,謙受益」,正見偶句非六朝始有。東漢以降,辭賦之鋪陳、章表之整飭,文士又競尚聲采、典故,偶句遂不止偶施於篇中,而漸用以經緯全篇。

至魏晉南北朝,駢文日盛,常以成對之句、相配之義,兼聲律與典故而成篇。梁吳均〈與朱元思書〉曰:

風煙俱淨,天山共色。

辭齊而景闊,是其善處;若爲求相對而強添辭意,爲顯博雅而濫引古事,則意或受辭所拘。

散文則不以句句成對爲約束,長短隨意,便於敘事申論;然亦可用偶。駢文亦可夾散,辨之當觀全篇所主,不可執一句而論。兩者多同用文言,故駢散之分,非文言白話之分。

佛典自漢以來,相繼譯入,其有益於文章者,可先考其所增之語。有存音者,如佛、菩薩、涅槃;有譯義者,如緣起、無常;亦有因舊語而別有所指者,如色、空。姚秦鳩摩羅什譯《摩訶般若波羅蜜大明咒經》曰:

非色異空,非空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色」「空」皆中國舊有之字,而於此別賦新義:色謂形質,空謂無自性,非復舊詁之所能盡。合此三類觀之,或全取梵音,或別造新語,或即舊字而增其義,皆中國前此所未有。由是中國之文,得以言前所未言之事,辨前所未辨之義。然新語見於經,未必遽入人之日用;其漸行於士人之文,又各有先後。

譬如《百喻經》因尋常小事以明理,〈愚人食鹽喻〉起云:

昔有愚人,至於他家。

文不事典麗,意隨事明。此可見譯籍亦能以平易之辭敘事。然諸經文有雅俗,義有深淺,未可概稱白話。考其與文章之關涉,取所當取而已,無庸備述譯經始末。

唐:古文革新,駢散竝行

文言本出一源,而歷代文章何以各有面目?今自唐迄清,各舉其可見者一二篇,觀其用字、屬辭與行文之勢。然一家不足盡一代,遊記、論說亦各有體;姑舉其可見者,非謂朝代旣易,天下文法亦隨之而盡易也。

唐王勃〈滕王閣序〉云:

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

駢文之美,於此可見;後來古文雖盛,四六亦未盡衰。

中唐韓愈、柳宗元倡古文,欲取先秦兩漢之法,以便敘事申論,亦有其載道之志。韓愈〈師說〉曰:

古之學者必有師。

起筆直揭所論,不受偶句之拘;〈答李翊書〉又言「惟陳言之務去」,則其學古,非徒襲古人之辭也。

柳宗元〈始得西山宴遊記〉敘平日出遊,曰:

到則披草而坐,傾壺而醉,醉則更相枕以臥。

以「則」「而」「以」承接諸事,又以「醉」字承上句之末,事相續而氣不滯。及寫登高,則曰「悠悠乎與顥氣俱,而莫得其涯」,散句之中又有整齊相應之辭。觀此可知唐人古文,不受駢偶之拘,而仍能取偶句、聲調以助其勢;敘山水,亦寓己之感。其「余」「則」「而」「乎」皆古語,未嘗因散行而盡用當世口語也。

宋:論說古文與講學記言

宋歐陽修、蘇軾諸家承之,使文章益能曲折而明暢。然其所變,在文章之法,非盡舍古語而從時語。士人以古文論政,以四六應制,各隨其事而用之。所謂古文,亦須與漢代古文經之名分辨。

蘇洵〈六國論〉起曰:

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

先斥二說,揭其所主;繼而設問「六國互喪,率賂秦耶」,再自答之。後以「然則」「故」「至於」諸語相承,引史事以申其說。句或斬截,或舒展,前後相生,使人循辭而見其理。虛字不徒足其語氣,亦明其轉折、示其所由。此宋人論說之一長也。然非謂宋文皆論理,唐文皆言情;今取此篇以觀文法,其論六國得失如何,則當別考。

古文之外,講學記言亦有近於口語者。《朱子語類》云:

讀書須將心貼在書冊上,逐句逐字,各有著落。

語氣已異於整飭之古文。

元:記序承古,尺牘簡峭,戲曲近俗

楊維楨〈槐圃記〉先以《周禮》三槐之位發端,次敘忽氏祖孫植槐之事,末歸於勉勵。曰:

槐以人而名,則圃以槐而重矣。

以同字迴環,使人、樹、園圃相屬;又由孝於家推至忠於國,因一園之記,而勉以修德致身之事。元人記序之承經史、寓勸誡,於此可見;元曲雖盛,士人古文未嘗盡從俗語。然楊氏一篇,不足盡元文之體,當更觀其簡峭者。

元人於記序之外,尺牘亦有其體。倪瓚〈答張藻仲書〉論畫曰:

僕之所謂畫者,不過逸筆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娛耳。

「逸筆草草」,言其法;「不求形似」,言其所不取;「聊以自娛」,言其所以爲。二十言之中,三者俱見,而句句斷而不續,末以「耳」字收之,不假鋪陳。此元人之簡峭者也,與楊氏之承經史、寓勸誡者,面目自別。故元文非一體,未可執一篇以概一代。

元關漢卿《竇娥冤》曰: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為地!

其呼告、稱謂與詰問,皆欲聞者即解。白話之有文字,遠在近世倡言之前。

明:古文流派與家常敘情

歸有光〈項脊軒志〉曰:

然余居於此,多可喜,亦多可悲。

以「然」字一轉,喜悲二意遂貫下文;敘居室之事,則曰「每移案,顧視無可置者」,數事連書,無待繁飾,而居處之窘自見。以家常瑣事寄深情,不必盡言廟堂大議,而古文自有親切細密之致。明人又有宗秦漢者,有宗唐宋者,晚明復多小品;故未可謂明文徒事復古,亦未可以辭意平易,遂指爲白話。

清:古文精整,文白竝行

姚鼐〈登泰山記〉起曰:

泰山之陽,汶水西流;其陰,濟水東流。

方位、水道,對舉而明;登頂則曰「蒼山負雪,明燭天南」,以「負」「燭」二字,使山勢雪光俱出。所見、所未至,皆明言之;寫景而兼考地理,辭多裁節。桐城古文之記事有序、鍊字求精,於此可見。其法雖承唐宋,而自有整飭之功。然清人爲文,各有所宗,考據、駢儷及各寫性情之作,未可盡以姚氏之法繩之。

至明清,士人論學、應舉,多習文言;小說敘事、人物問答,多用白話,而文白時相雜。《紅樓夢》首回自言「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來」,正見作者自知其體。白話能寫家常,亦能盡悲歡、察世故;然小說廣傳,未即奪經史古文之尊。書之廣傳,與學校之所教、取士之所尚,本非一事。

合此五代所舉觀之,篇章、聲節、所敘之事與辭氣,隨人而異;所承之辭法、所宗之經史,則多相通。文言之爲法,在此,非人人之文皆同一面目也。故漢後文言久行,而歷代文章仍能因人因事而變。白話旣久用於小說戲曲,何以至近世始廣代文言之用?當更求之於時勢。

晚清:古文譯西學,報章開新體

晚清之文言,非徒守古而待廢也。海通旣久,西書日入,報刊日增,文士欲論新政、譯新學、告新事於天下,多仍取文言爲之。其文或求古雅,或務暢達,或雜以俗語、新名,與前世記序之體,已有異趣。欲知其後何以漸衰,當先見其臨變之際,尚有所能。

嚴復:以古文之法,達西學之義

嚴復譯《天演論》,光緒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刊行。〈導言一・察變〉起云:

赫胥黎獨處一室之中,在英倫之南,背山而面野。

讀其起筆,若中國古文之記事;所敘則英人所居,所論則物競、天擇。以古文之辭載西學之理,二者於此相接。嚴復又於〈譯例言〉明言:

精理微言,用漢以前字法、句法,則為達易。

此嚴復自述其所取,非凡譯西學皆當如此之定論。然由此可見,其尊古非徒飾辭,實信古文足以析理。遇新義而無舊名,則更爲之定名;其言「一名之立,旬月踟躕」,正見譯事之難,亦在名實之辨,不獨文章之工。

然嚴復亦言譯中時有增益、移次,又於篇後附案,申己所見。故《天演論》兼有譯述與議論,考其文,須辨何者承原書,何者出譯者。其意在使西說可入中國文章,未嘗只逐字相易而已。此文言晚年之一態:愈欲承古,愈須以古辭應前所未有之義。

梁啟超:報章之文,欲動眾人

至報章政論,所求又異。梁啟超〈少年中國說〉於光緒二十六年(一九〇〇)見於《清議報》,起而詰曰:

我中國其果老大矣乎?

其後以老少相對,反覆推衍,復取歐洲人物與國事爲說。此文仍多「也」「乎」「故」「則」諸古語,而議論所向,已不止書齋中數人之商榷,乃欲使閱報者感奮而起。排比、呼告、設問,皆助其勢;新名與時事,亦可隨論而入。

嚴譯欲使新理入古文,梁文則欲以文章鼓眾志。二者同用文言,而辭氣大異。報章所載,亦不必皆純古文,往往文白相間,新舊雜糅。故此際之變,不宜盡作文言、白話二途相拒而觀;筆下之文,已先因所言之事、欲告之人而變矣。

小說譯文:異域之事,亦入古文

古文譯書,又不限於學術。林紓不諳西語,與人合譯西洋小說,其人通其語而口述,林氏屬文,遂使異域人物、風俗與悲歡,入於中國讀者眼中。光緒二十七年(一九〇一)《黑奴籲天錄》魏易序云:

以告閩縣林先生琴南,先生博學能文,許同任繙譯之事。

序中「林先生琴南」,即前所謂林紓,則序之所云,正二人合譯之自道也。序又述美洲驅逐華工之事,與書中黑奴之遭際相發明。於是譯小說亦可寓憂時之意,讀者所感,旣在異國之事,亦在本國之憂。此引者爲魏易序,非小說本文;其所可證,止於譯事之狀與當時讀書之旨趣。

及宣統元年(一九〇九),周氏兄弟譯《域外小說集》,其取法又有不同。魯迅序云:

迻譯亦期弗失文情。

其序仍用古文,卻不以譯作必合中國舊有文章爲足,而欲使讀者得聞異域之心聲。由嚴譯析理、林譯敘事,至周氏所求之不失文情,可見文言譯述亦各有宗旨,非白話未興以前,譯者但守一法也。

民初:新說仍用古辭,文白漸易其位

欲革舊者,亦先以文言發其說

光緒三十一年(一九〇五)科舉旣罷,士人習舊式文章以求仕者,失其所恃;然學校、報館、書局之文,未因之遽皆爲白話。入民國,新說日出,倡新之人,亦多先用文言以言之。一九一五年,陳獨秀於《青年雜誌》刊〈敬告青年〉,云:

青年之於社會,猶新鮮活潑細胞之在人身。

「之於」「猶」仍是古文句法,「社會」「細胞」則用以論今世之事。其文又以自主與奴隸、進步與保守等相對而說,古辭新義,交見一篇。可見新思想之興,不必待白話始能言;文言之能載新說,於此尚未盡也。

然旣欲使新知廣達,又欲使人人得以作文,所問遂不止於「此義文言能否言之」,更在「此文眾人能否易習而通用」。文言須由讀古而學其法;白話之倡,則欲使筆下所書,較近口中所言。此二問之輕重,則當於學校與報刊之間求之。

文學革命之際,新舊仍相間而用

一九一七年,胡適〈文學改良芻議〉倡「須言之有物」「不摹倣古人」「不避俗字俗語」,其論說自身,卻仍多文言辭法。欲變文章者,亦不能一朝盡舍所習,正見其時文白相接,非截然兩分。

一九一八年,魯迅〈狂人日記〉以文言作序,而正文云: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同篇而用兩體,各有所任。文言序以局外人口吻敘其所得,白話正文則寫狂人自見自疑之心。此足證兩體竝用於一篇,不宜便指序文爲作者替文言所作之末辭。其後五四之倡,報刊之傳,學校之教,迭相爲助。

學校與報刊,漸移其勢

然則前言「易習而通用」二者,孰輕孰重,何以定之?觀於所習之難易,與勸之者之有無,可略見矣。

文言之法,不在人口,而在經史,必由讀古而得;積年而後能屬文,非稍識字者所能驟辦也。昔者取士以文,人皆勸於習之,故其法雖難而傳。自有新式學堂,所授首在普通之知識,不專在古書之辭法。一九二〇年,教育部令國民學校低年級漸改用語體文,則童蒙所習者,已是筆下近於口中之文。夫文言須學而後能,白話則取口中之語而書之,稍識字者即可執筆。所習旣易,所須之文又日眾,則執筆之體自不能不從其易者矣。

向者經典相傳,學校教之,官府用之,其法乃得久行;今則學堂不復專授,取士已不以此,而報館、書局日需易解之文以告眾。學校、報刊與世變,三者相因,而白話遂居常用之位。

白話漸行,文言未嘗遽絕

一九二一年,孫文作〈黃花岡烈士事略序〉,云:

或僅存姓名而無事蹟,甚者且姓名不可考。

其文悼死者、述往事,而勉生者以未竟之業,仍能以古文兼敘事、議論與抒情。此時白話之倡已盛,文言仍有切於當世之作,非惟書齋摹古而已。惟不得據一篇之存,便謂其通用之勢未變;亦不得以白話漸盛,便謂此後文言皆無足觀。

故論此際,不宜求一篇爲文言之終。嚴復之譯學,梁啟超之報論,林紓、周氏之譯小說,陳獨秀之倡新,孫文之述革命,皆見古文尚能隨事而變。其漸失者,非一切言事析理之能,乃學者作文必宗之、報章著述多由之之勢。白話漸爲常用,文言則與之竝存,各行於若干著述、序跋、碑傳及書札之中。其衰在通用之勢漸移,不在佳篇自此盡絕。

今日:白話通行,古語猶存

白話旣通行於學校、報刊與日用,亦非各地口語悉錄而成。其辭法大抵本於官話,兼取古文、方言之語,又受譯文之薰染,積而爲今日通行之文。文言則仍存於古籍,習於學校,亦時見於今人筆墨。故白話之代文言,在其漸居通用之位,非古文一朝盡亡也。

且古語之存,不獨於古籍。門禁告示有云:

非請勿入。

「非請」,謂未受邀請;以「勿」止其入,省其人稱,不繁其辭,而所戒自明。同此句式,又見於電視節目之名:

非誠勿擾。

「非誠」謂非出誠意,「勿擾」則止其相擾。一爲門禁之告示,一爲節目之名,事雖今事,而屬辭仍是「非…勿…」之古式:不繫於人稱,不假語氣之詞,而祈使之意自足。《論語》「非禮勿視」,即此式也,自先秦沿用至今,未嘗中絕。惟句法相承,不即謂其語必出古籍,亦未可因其流行於眾口,便指爲某代之遺文。

香港告示又有云:

同行勿入,面斥不雅。

「面」謂當面,「斥」謂責斥。其意非謂面斥他人之爲不雅,乃以面斥本非雅事,勸人勿至於受斥。此中可以觀者二事。一在字義:「面」「斥」皆單音而存古義,今語凡此皆易以雙音,曰當面、曰斥責,而告示仍用單音。二在體式:四字成讀,先禁令而後所以然,辭簡而留餘地。香港教育局所編語文教材,亦錄「嚴禁吸煙,面斥不雅」之例,則此式之通用可知。

合此二者觀之,則今日所存者,多在字義與句法,而少在文體。其能行者,不必用者皆熟讀經史,亦不必能由此推而作成篇之古文;人因習見而解其意,又取其簡潔,或以示莊,或以名物,遂沿用而不廢。故今日之存古,有古語之字,有承古之句法,亦有告示書札相承之成辭;不可盡混爲一類,亦未可因其零星,便謂無關於日用。文言失其通篇常用之位,而片語短章猶見於告示、傳於節目,讀者往往不覺其爲古,正以習之已久也。

且後世讀古書,其音已非古音。同讀一文,南北之音不一,古今之讀亦異,而所解之義不殊。文言之所以能行於異地異世者,正以其法繫於字與辭,而不繫於音。此字、音、辭、文四者相因,而各有所司,未可一概而論者也。

夫秦同其字,未盡同其音;漢立經籍之準,未能止後世語言之變;駢散各成其用,譯語亦增其所能言。至近世而白話居常,古文不復盡主筆墨,古語卻未嘗盡去人間。出門而見「勿入」,接物而知「不雅」,皆其餘緒。知其所從來,則今日之文亦非與古截然兩途;文字之傳,正在相承而能變之間矣。


出處與參考資料

文例出處

  1. 許慎《說文解字》〈敘〉。
  2. 《論語》〈述而〉、〈顏淵〉。
  3. 司馬遷《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
  4. 班固《漢書》卷三十〈藝文志〉。
  5. 司馬遷〈報任少卿書〉。
  6. 范曄《後漢書》卷七十八〈宦者列傳・蔡倫〉。
  7. 顏之推《顏氏家訓》〈文章〉。
  8. 劉勰《文心雕龍》〈麗辭〉引《尚書》。
  9. 吳均〈與朱元思書〉。
  10. 鳩摩羅什譯《摩訶般若波羅蜜大明咒經》。
  11. 僧伽斯那撰、求那毘地譯《百喻經》卷一〈愚人食鹽喻〉。
  12. 王勃〈滕王閣序〉。
  13. 韓愈〈師說〉。
  14. 韓愈〈答李翊書〉。
  15. 柳宗元〈始得西山宴遊記〉。
  16. 蘇洵〈六國論〉。
  17. 朱熹講述、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十一〈讀書法下〉。
  18. 楊維楨〈槐圃記〉。
  19. 倪瓚〈答張藻仲書〉。
  20. 關漢卿《竇娥冤》第三折。
  21. 歸有光〈項脊軒志〉。
  22. 姚鼐〈登泰山記〉。
  23. 曹雪芹《紅樓夢》第一回。
  24. 嚴復譯《天演論》〈導言一・察變〉。
  25. 嚴復《天演論》〈譯例言〉。
  26. 梁啟超〈少年中國說〉。
  27. 魏易《黑奴籲天錄》序。
  28. 魯迅《域外小說集》序。
  29. 陳獨秀〈敬告青年〉。
  30. 胡適〈文學改良芻議〉。
  31. 魯迅〈狂人日記〉。
  32. 孫文〈黃花岡烈士事略序〉。

研究與今事資料